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垄断法 > 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竞争 >
国家工商总局令第41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2)
www.110.com 2010-07-26 11:04

  第十条 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