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反垄断法律制度解析六(2)
www.110.com 2010-07-26 11:04
(2)第51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所以原则上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的规制主要是行政责任,所以D是正确的。
- 上一篇:聚焦我国反垄断法七大热点
- 下一篇:没有了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