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妇女儿童权益 > 女性权利 > 女性隐私权 >
网友曝南京一女子不给孕妇让座引争议
www.110.com 2010-07-13 17:47

  青岛曾发生过因公交车上乘客不给孕妇让座,孕妇便拍下乘客的照片发到网上,对三名乘客进行曝光,这一举动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争议。近日,南京一名网友碰到公交车上一名女青年不给孕妇让座后,发了一篇题为《在公交上看到的丑陋的一幕》的帖子,对此事进行曝光,新闻社区、红网论坛及西祠胡同等国内知名论坛纷纷转载,再次引发众多网友的争议。有的称“不让座”屡见不鲜,国人素质仍需提高;有的则说随意曝光别人的隐私是侵权行为;还有的则称合理的东西不合法,做到二者的统一的确有难度。对此,相关法律人士称此举确有侵犯隐私之嫌。

  乘客网上曝光不让座的女子

  公交车上让座,这是一个老话题,给老弱病残孕让座,是社会文明的表现。这名曝料者这样讲述,“一路上有个女子对于旁边挺着大肚子的孕妇熟视无睹,心安理得的坐在座位上。真让人气愤,实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拍了几张照片发给大家看看,也许会侵犯某些人的隐私权,但是我还是要发上来。目的只有一个净化南京的风气。”

  从网帖上传的4张照片来看,一名孕妇挺着圆圆的大肚子站在公交车上,一只手扶着车窗的上沿。一旁边的座位上,一名约模20岁左右,身穿黑色上衣,手戴玉镯女青年,左手撑在车窗沿上,右手拿着一瓶矿泉水,头侧向窗外,忧郁的双眼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的风景……

  网上曝光女乘客惹争议

  “在哪里?是哪个城市?人肉一下!”“请尊重他人肖像权,谢谢!”“售票员应该动员一下撒.要是无人售票车上都应有自动系统,孕妇上车,司机就提醒撒!”“没得啥子,站到对身体有好处!”“让不让坐是每个人权利,难道这个女的就有义务让坐吗?请注意你的行为!”“非常不像话,这女的都看到了,还把头偏向一边去。”……

  “作为女性,个人认为,该让个坐,孕妇的不易,女人最清楚。善待别人,其实就是善待自己。”“hsx1981_2004”这名网友的留言,引得众多网友的认同。

  一名为“穿裤子的鱼”的网友留言,“五十步笑百步,拍照的人,你自己让了吗,我知道,你要说,你站着,你觉得把这个事放到网上,让所有自以为有素质的人痛骂她就对了?就能显示出你的公德心?”另一名“网络110”的网友跟贴说,“遇到孕妇,抱婴儿的我想我们都会让坐,但我认为大家也不要强求,全一棍子打死这不是个好现象,举个简单的例子:你上班上了一整天,腰酸腿疼脚也抽筋,好不容易挤坐上公交车,好不容易终于等到一个坐位坐一下,这不让也可以理解。一说不让坐,大家都说不让坐的品德怎样,我看这也没必,有的老年人,孕妇其实蛮神气的!”持这种观点的网友认为,没有理由要求别人一定给你让座,虽然孕妇和老弱病残都是弱者,但现实社会并不要求大家一定同情弱者。孕妇和她家人应当学会保护自己,公交车没有座,就别上。

  “kylin2577”跟贴说,“现在不仅南京,全国各地像这样的人遍地都是。我老婆也大肚子,有时上车也是有这样的情况发生。这就是国人的质素,相信这些人也就是穷人的命,这样的人这辈子能多大能耐也不大可能。”另一名网友“lujinan945”则说,“很常见,我老婆7个多月坐公交一般都是站着的,如果实在累了,想坐会儿就叫司机喊一下,运气好的话,有人让!”论坛上众多有过类似经历的网友对该楼主的行为表示理解,谈这类事情司空见惯。而发帖者的最终目的在于呼吁更多有良知的人关注此类事情,共建良好的社会公德。

  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这样的现象毕竟还是少数,不能一点带面,我们每天都做公交上下班,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都是主动让座的。

  此外,“一方面是人的素质问题,另一方面是公交公司为多拉人,使得车上的坐位越来越少,转跑的越来越慢。不要只看到弱势群体的不雅行为而忽视了公众应得到的权力与保障。”网友“zhouzobngkai”则是如是说。

  专家称网上侵犯隐私

  笔者在随意浏览了国内一些知名的网络论坛,发现类似的曝光帖子在各论坛并不少见,大都是曝光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或是拍摄有人在景区游玩攀爬雕塑,或是拍摄有人在踩踏花草,或是有人乱扔垃圾,或是有人穿着打扮不雅……

  就此问题,笔者咨询了浙江省台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室陈文正主任,通过公开的网络媒体随意曝光别人的行为,可能会对当事人的名誉带来损害,有侵犯名誉权之嫌,因此建议网友在发类似图片帖子时,最好能对照片中的人物进行适当处理,同时,公民个人发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网站的网络管理员要求删除这类照片。

  发帖人表示道歉

  20日上午,意识到自己有一定错误的发帖人“只发图”在西祠胡同再次发帖,称“就在前几天我发了一张照片在网上,有人夸有人骂。其实我当时也是一时气愤,现在想想应该对照片处理一下。如果因为这件事情给照片的人带来不好的后果我表示道歉。”并提到只所以没有现场提醒那位女士,是因为想给对方留点面子。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推荐文章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