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品牌制度缺位或陈旧。不少保险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品牌,或者虽有相关制度,但亟需更新、修订。二是品牌预算不规范。一些公司在年度预算中没有设立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品牌建设投入明显不足,且随意性大,缺乏连续性、计划性。三是品牌评估机制未建立。部分保险公司从未开展品牌调研和市场信息收集工作,不了解自身品牌的市场情况,也就不能根据品牌评估情况制定有效的品牌策略。四是品牌维护工作滞后。法律保护等品牌维护工作欠缺,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7年国民人寿和国民代理的品牌之争,前者最终付出了数十万元的赔偿,而且被迫更名,业务发展受到影响。五是企业形象识别(CI)系统不完善。国内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VI(视觉识别),轻MI(理念识别)、BI(行为识别)”的现象,在LOGO设计与宣传上投入巨大,但对企业精神、经营哲学等理念系统和员工规范、行为标准等行为系统建设工作不足。
(三)集团品牌管控刚刚起步
集团化是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主要特征。今年三月份保监会发布的《保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保险集团公司要对集团内部的品牌文化实施统一管理。但不少保险集团公司仍处于拓展综合经营、布局战略框架过程中,还没有站在集团角度系统梳理现有品牌,更谈不上对旗下各品牌进行科学管控,一定程度上存在品牌混乱和稀释的风险。比如,保险公司控股信托、租赁等公司之后,是否要保留原信托、租赁品牌,还是将保险公司的品牌延伸到信托、租赁等其他金融领域?这需要合理设计保险集团的品牌体系和层级。
(四)保险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与业相比,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成熟度较低,其中一个主要不足表现为从业队伍整体素质偏低,诚信服务水平不高。近年来,违法违规展业、欺诈误导客户、扰乱行业秩序,甚至假赔骗保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严肃处理,如不有效根治,势必加深社会公众对保险从业人员的不良印象,影响各保险公司乃至整个保险行业的品牌和形象。
几点思考和建议
当前正处于我国保险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也是各保险公司提升品牌实力和形象的有利时机。我们认为,各保险公司可从以下四方面入手,加强自身品牌建设与管理工作。
(一)强化品牌战略规划工作
重点做好战略化、系统化、制度化三方面工作。一是要确立品牌建设与发展的方向,即全面服务、服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这是强化品牌战略规划的核心内容;二是要理清品牌规划工作思路,完善各级品牌管理机构、组织,健全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形成可持续的品牌管理和发展模式;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这是保障品牌战略有效实施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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