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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抵押融资与项目融资(5)
www.110.com 2010-07-09 14:00

    另外,主办方会要求自己在项目融资公司的经济利益不被削减到特定水平以下。为项目提供设备的销售方也愿意提供某种担保,或者出口国的政府机构也可担此职责。当然,综合担保只有在担保人有能力或者愿意履行义务的时候,才能为项目融资提供支持。因此,每个担保人都必须经过严格仔细的信用调查。即便对所有的担保条件都已考虑周全,项目本身是否成熟仍是融资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

    政治风险对付项目融资中的政治风险有许多种办法,包括购买政治风险保险,不同国家(特别是东道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或者债权方)的银行巨头的参与,或地区发展银行,抑或世界银行的参与。有时国家需要持续保持分期付款的余额,包括到期债务的滚转,这都会给银行带来足够的资本补充来抑制对己不利的政治运动。

    因此项目融资的一个中心功能是发现并量化各种风险,然后作出安排让各个参与者在可接受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风险。当金融机构对具体类型项目的各种风险有了更深的理解之后,它们似乎准备去承担更多的项目风险,这也意味着主办方无需再承担更多繁重的契约和担保。一个有着良好纪录的著名项目主办方应该有能力就一些银行在以往项目融资中不肯接受的风险与之进行谈判。重要项目的金融顾问们所面临的根本挑战是如何有效地建立一个融资计划,这个计划能在现有资金来源、风险和降低风险选择的前提下,把融资各方的利益都考虑进去。

建造、运营和转交
    由于许多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极其缺乏公共资金,建造、运营和转交(BOT)模式便应运而生。重要的是,BOT是在政府给予的优惠条件下,才取得传统定义上公共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而且BOT还能利用私人资金发展该项目。在这些基础设施被转交给政府以后,为了让投资者得到满意的回报,BOT会在一段时间内赢利性地运作。这种方式实际上源于19世纪时期大英帝国各地区铁路系统的发展与融资模式。

    BOT权益是通过私人资源,或者通过由赞助财团为特殊目的建立的项目融资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而得的。赞助商可以是寻求工程和建筑业务的合同承包商、运营公司、设备制造商,或是供应商或客户,他们经常得到公共部门积极的支持(但并不直接参与)。BOT权益可以激励合同承包商和运营商及时并按预算操作项目,因为每个参与者在整个投资项目内都占有相当的份额,而且权益就项目的经济生存能力而言为贷方提供了一个保障及安慰的作用。纯粹的BOT项目会根据自身优势筹集债务融资,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都有所担保。不过,英法两国间的欧洲隧道项目是一个例外,因为项目中并无政府担保。设计BOT方案花费并不少,而且风险评估的质量越高,那些没有担保,项目就得先行动作的赞助商所产生的成本就越高。

 项目融资的优势与成本

    同样完成一个项目,项目融资的发展显然比其他传统的借贷方式更具实质性的优势。第一,为了在经济上具有可行性,项目的规模往往更大,所以超出了参与公司所能达到的金融实力,就算是合资公司,情况也是如此。北海石油的开发、阿拉斯加的石油管道以及欧洲隧道可能是最典型的著名超大项目融资计划。在一整套融资计划得到贷款支持后,该项目最后必须有能力解决所产生的大量债务。

第二,我们注意到大多数主办方公司所关心的项目融资都是属于资产负债表外的业务,除了有些可能会在脚注上注明长期债务。然而在财务报表中,完全担保必须以暂时债务的名义记录,但是完工担保可能会被视为交易的正常部分而被省略。在未来贷方的眼中,项目融资方案增加了主办方的借贷能力。较之其他可能没有显著风险的方式,这样做能使主办方的资金量发挥更大的杠杆作用。一旦成功,基于项目融资方案而建立起来的合资公司就会对主办方的利益产生非常积极的作用。

第三,项目融资相比于其他形式的融资方式,能够通过贷款组合的多元化更大程度地减少银行风险。从某种角度看,项目融资实际上比主权借贷要好得多。项目本身可以产生独立出口收入,或者减少进口支出,或者对主办经济体的外部还款能力有更大程度的促进作用。项目还可以作为衡量一个国家长期经济远景以及经济管理质量的窗口。

    可以预计,项目融资的成本将会超过由项目主办方直接进行的可比较的融资手段的成本。不同的贷方和其他有关各方由于一个共同的事业而被联系在一起,为了这个项目他们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法律咨询、管理和金融上花去大量费用,还有大量无追索权融资方式的利息,这些都反映出贷方所承担的风险的增加——当借贷潜在的成本远远高于主办方整体的借贷利率。这些风险通过保险的方式被转移,而相关的保险费就会增加总体的融资成本,而其他的风险转移方式,如出货合同或者消费融资,都以让价为前提。另外还能预计到的是,国有能源和资源公司有时会故意回避项目融资,因为政府担保或推断有政府支持的融资对他们来说花费更少。

    融资的“一揽子方案”是项目融资中最重要的部分,顾问及其他人的经济回报均来自于这项工作——信息所有权和金融改革的实际回报——而这些回报是非常可观的。但是,项目主办方和顾问们发现有时可以将项目融资计划“分类”,来确保不同的供应商提供的不同的服务(贷款,外汇合同,备用信用证,租赁融资)。作为项目融资顾问的机构可以和主办方、政府、国际代理机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他顾问与担保方密切合作,事实证明这对产生未来的业务证明是有用的。这些工作需要非常高的技能,顾问机构需要发挥大量的聪明才智。顾问必须能满足借方寻求合适并且成本最低融资方案的需要,同时也要满足每个贷方(每个都有鲜明且不同的利益和目标)对项目固有稳定性的要求。通常顾问呈现给贷方的融资计划必须是一个始终统一的整体,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彼此之间的不同意见、因协商而导致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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