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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和(2)
www.110.com 2010-08-04 14:59

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企业终止相关信息的录入和操作,并由系统自动生成回执,企业凭回执向税务、海关、外汇等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五、《办法》废止前,特别清算已经开始的,特别清算程序可继续进行,清算委员会依法作出的清算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商务部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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