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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限制
www.110.com 2010-07-22 17:45

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的;
  (四)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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