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西部地区的陕西省:行业间平均收入差距走向于广东相同,最高为IT业与金融业,最低的也是农林业,只是与广东省相比差距没有那么大,没有那样悬殊。
4、五个赔偿标准数据年度差距。
四川省:较上年度收入与消费上升为10%-15%,农村较城镇上升幅度较高,见下表。
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职工平均工资
2003年 7041.51元 2230.00元 5759.09元 1747.00元 12441.00元
2004年 7709.90元 2580.30元 6371.10元 2010.90元 14063.00元
上升 0.095 0.157 0.106 0.151 0.130
广东省:经济发达地区基数较高,故年度上升较小,城镇收入消费较上年数据上升为2%-13%,农村收入与消费较上年数据上升7%-10%,见下表。
年度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职工平均工资
深圳/珠海/汕头/一般地区 深圳/珠海/汕头/一般地区 深圳/珠海/汕头/一般地区
2003年 23905.92/16757.40/10001.64/12380.40 4054.58元 17372.04/11690.28/8491.92/9636.24 2927.35元 30413/19108/11959/18979
2004年 25864元/18346元/11300元/13627元 4365.87元 17810元/12826元/8692元/10694元 3240.78元 31808元/20027元/13285元/21138元
上升 0.082-0.130 0.077 0.024-0.097 0.107 0.048-0.114
年度收入消费数据表面上看没有什么,一般也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由于数据因年度统计原因,数据调整日期的滞后,对起动诉讼时间不同阶段的赔偿权利人而言,以四川地区而言,人身损害案件发生在2月下旬—4月份的,如果4月份起诉,可能适用前年度(上二年度)数据,而5月份以后起诉(当然是在一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将直接采用上一年度数据,这样获得赔偿的金额绝对数上可能会有10%-15%的差距。
四、讨论分析小结:
1、公开发文,在报刊、新闻媒体以及政府信息网站上同时公布,实现家喻户晓,增强透明度与接受公众监督。
2、各省级行政区域内的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司法机关应统一发文规定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在内的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在制定年度新标准时应着重考虑:逐步缩小城乡差别;适用起限向前,从每年的3月1日起至下年的2月底止为宜;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地区划分;以及行政收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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