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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合伙合同范本】三人酒店合伙合同
www.110.com 2010-08-03 11:13

  三人酒店合伙合同

  各合伙人:

  姓名 ,性别__,年龄__,住址 。姓名 ,性别__,年龄__,住址 。姓名 ,性别__,年龄__,住址 。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折合计人民币 元;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折合计人民币 元;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折合计人民币 元;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折合计人民币 元;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折合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需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合伙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退伙的方式有如下几种情况: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其它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的执行:

  1.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_____。

  2.合伙事务的执行:(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2)其它合伙人有权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5.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6.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 ,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时,合伙财产中的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聘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5)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

  (6)清算时合伙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合伙业务于营业执照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开始营业。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 各存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伙人:____ (盖章) 合伙人:____ (盖章)

  合伙人:____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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