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条文
www.110.com 2010-08-03 10:46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条文
第三十七条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四十一条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四十二条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 上一篇:个人合伙的条件
- 下一篇:合伙企业法的三大重要调整
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问题
-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
-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问题
- ·处分合伙企业财产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条文
- ·处理合伙企业内外关系的难点
- ·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 ·合伙企业法案例分析隐名合伙关系
- ·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条文
- ·合伙企业法(节选知识产权部分)
- ·离婚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
- ·离婚时怎样分配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的出
- ·离婚案件中如何分割一方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 ·被告人与第三人的婚姻关系能够成立?
- ·虽不签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企业不
- ·疑难知识点比较:个人合伙与合伙企业
- ·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关系
- ·大学生试用期内被解聘 欲恢复劳动关系状告企业
- ·企业租赁期间承租方能否与第三人联营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客车类合作协议书范文
- · 业务合作协议书范本
- · 【合伙经营】合伙经营发廊,散伙
- · 合伙企业法修改案
- · 合伙创业四阶段
- · 合伙一方是否可以提出退伙申请提
- · 协议无约定,是否可以用退伙申请
- · 防加盟陷阱一:选择信誉好的连锁
- · 合伙人的能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