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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亲属法律制度的六个基本问题(7)
www.110.com 2010-06-30 13:31

  2001年《婚姻法》对夫妻个人财产加强了保护,突出了婚姻财产关系中的个性,受到各界的好评。但对家庭其他成员个人财产的保护没有作出规定。对此,应当进一步明确规定亲属间的个人财产保护:

  第一,明确规定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享有个人所有权的财产。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婚姻法》第18条已经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应当坚持。

  第二,明确规定其他亲属个人财产,是指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在家庭共同财产之外自己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其特征,一是独立于家庭共同财产之外;二是其权利主体是单个的家庭成员,不是夫或者妻,而是夫或妻之外的其他成员;三是其权利属于个人单独所有权,而不是共有权。对于其他亲属的个人财产,法律予以保护。除非是权利人同意,其他任何人包括家庭成员,都不能侵害其他亲属的个人财产权。这样的规定不是来自于亲属法,而是来自于物权法,以及债权法和知识产权法。例如,盛行的春节“压岁钱”,应当属于子女个人财产,无论其是否成年,其享有的所有权都应当予以保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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