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近几年来,因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较大程度的变化,在婚姻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导致案件逐年增多,关心离婚诉讼的人们也越来越多,因离婚诉讼属于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我国法律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作为一名法官有必要对其进行广泛的宣传。
一.在诉讼管辖方面: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此有下列的特别的规定: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 在诉讼代理方面: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真实意志的以外,仍因出庭;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三. 在受理条件方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原告又起诉的,也不予受理;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当事人起诉请求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定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五.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应终结诉讼。
六.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 上一篇:诉讼离婚应向哪个法院提出
- 下一篇: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委托律师
相关文章
- ·我国法律规定了哪些诉讼时效
- ·涉外诉讼离婚的法律规定
- ·我国法律都著作权的保护期都有哪些规定
- ·我国法律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有哪些?
-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问题有哪些特别规定
- ·我国法律中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规定
- ·对于役军人的离婚,法律上有哪些特殊规定
-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问题有哪些特别规定?
-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 ·北京市军人离婚诉讼规定
- ·离婚诉讼中对财产保全的特别规定
- ·诉讼判决离婚的规定
- ·诉讼离婚应提供哪些证据
- ·诉讼离婚的法律程序和时限
- ·婚姻法关于离婚诉讼时间的规定
- ·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有哪些要求?
- ·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条件
- ·离婚诉讼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 ·离婚诉讼的程序规定
- ·离婚诉讼中有关时效的规定
- · 一方在国外起诉离婚
- · 二次起诉离婚的技巧
- · 什么情况法院不受理离婚诉讼
- · 离婚诉讼中过错损害赔偿的判定
- · 双方都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 · 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
- ·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
-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
- · 过错方起诉离婚
- · 第二次起诉 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