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件工资,职工休假不再享受基本工资合法
www.110.com 2011-02-23 16:32
单位实行计件后,职工休病假、产假、探亲假的工资待遇问题,劳动部门有明确规定。
1995[463]号文件规定,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由企业确定其工资待遇。但其水平要求在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费后不得低于本市。
企业职工患病或因病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应该是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规定,职工休探亲假时的工资待遇,在扣除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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