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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关系中的善意与恶意(3)
www.110.com 2010-07-16 14:24



  例如付款人明知持票人提示的票据具有票据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等条中的情形,或者票据业经挂失,或者票据有第二十二条第2款、第七十六条第2款、第八十五条第2款的情形而仍付款的,均为恶意付款。对上述情形虽非明知,而不加审查,或者对其他事项不加审查而付款的,为有重大过失。

  对付款人的恶意或重大过失,应由主张付款行为无效、付款人不能免责的人负举证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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