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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品牌保护
www.110.com 2010-07-08 16:35

  太极品牌保护

  路该怎么走?

  焦作市是太极拳发源地,而“太极拳”又是有着几百年传承的文化品牌,如何保护这块内涵厚重、潜力巨大的金字招牌?透过太极文化品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我们应当如何审视品牌创建意识的缺失,并以此为“拐点”,全面增强品牌创建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缘起:“少林”遍地开花,“太极”亟待保护

  上世纪80年代,电影《少林寺》使少林寺这座千年古刹声名远扬,少林寺、少林功夫世界闻名。其背后蕴藏的巨大商机,让“少林”成为“唐僧肉”。

  有资料表明,在中国加入世贸前后,“少林”和“少林寺”商标遭到国际范围内大规模的抢注和盗用。第一批对五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抽样调查显示,抢注的“少林”和“少林寺”商标共117项,平均每个国家和地区有10多项。

  文化品牌被随意抢用和滥用,带来的后果不仅仅是国际社会对少林寺的认识产生混乱和曲解,还有一个更严峻的现实摆在面前:今后,嵩山少林寺组团赴国外进行文化交流,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国“少林”或“少林寺”商标持有者的同意,否则就不能成行并有可能被告上法庭。

  作为和少林拳并驾齐驱的两大拳之一,发源于焦作市的太极拳同样有着品牌被抢注的忧虑。全世界50多个国家1亿多人在练习太极拳,2006年太极拳又被列入世界无形文化遗产,“太极”商标所具有的价值越来越大。早在1993年,四川涪陵集团制药厂就注册了“太极”商标,组建了太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今“太极”已成为中国,该企业也跻身中国企业500强。2006年,“太极拳”第五类商标已被他人注册并欲转让的消息,更让每一个焦作人都感到“狼来了”。国外企业、协会也关注到太极文化背后的无限商机,有两家日本协会在中国注册“太极拳”商标,现因超期已被注销。

  据了解,目前已经注册成功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太极拳”商标大多为企业商品类商标。值得庆幸的是,最具潜力的“太极”旅游服务类商标还未被注册,这为焦作市保护太极拳这个牌子留下了可贵的空间。

  焦作市很多政协委员曾就保护“太极”品牌提出建议。他们认为,太极拳这一重要文化资源被外地人抢注,是哪个类别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提醒我们必须增强焦作市文化资源保护意识。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以主动整理、全面注册来应对外地人对焦作文化资源、文化品牌的行为。

  据焦作市工商局同志介绍,根据国家规定,商标注册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申请人可委托国家认可的机构办理,也可直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办理商标注册,主要负责咨询、服务、商标保护。焦作市工商局曾就“太极拳”商标注册多次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沟通,商标局的答复是“太极拳”三个字是通用词汇,已经被广大人民群众广泛使用,其商标显著性很小,不能作为服务商标申请。如果要加以注册保护,必须在“太极拳”三个字前后加字,增大它的商标显著性。

  探因:商标意识淡薄,创牌信心不足

  外地纷纷抢注,折射出的是本地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的缺失。焦作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于中华说,商标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商标被拥有人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在产品营销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商标可以帮助消费者区分不同商品生产者,如同商品的身份证,是某一特定商品的象征,代表这一商品的信誉和价值。消费者可以凭借商标买到放心的商品,同时也便于进行广告宣传,开展正当竞争。因此,商标是一种宝贵的无形资产。

  目前,焦作市拥有“河阳”和“风神”两个国家驰名商标。“斯美特”和“云台山”商标正在申报中国驰名商标。在景区商标争夺日趋白热化的今天,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的超前谋划意识无疑值得肯定并加以借鉴。

  2008年10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认定的全国地理标志中,焦作“怀牛膝、怀地黄、怀山药、怀菊花”4件地理标志榜上有名。至此,焦作市的地理标志实现了零的突破,填补了该市农产品没有地理标志和的空白。

  近年来,焦作市工商部门做了大量的商标宣传、培育、保护工作,但部门、企业和农户的商标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有的企业认为只要有“路子”、“招数”就行,对商标注册与否并不在意,结果往往是企业短期效益良好,但缺乏发展后劲。有的企业认为商标注册后就没事了,抱着“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好酒不怕巷子深”的旧观念,舍不得投入宣传,不能正确运用已注册的商标把自己的产品推向市场。有的企业自己有商标,但不精心培育,甚至长期搁置不用,却热衷于使用他人商标。有偿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弊端很多,不管被许可人怎样精心培育商标信誉,到头来有可能为他人作嫁衣。

  应对:建立健全机制,奖励监管并重

  目前,焦作市共有注册商标4825件(含待审2018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河南省45件(农产品著名商标24件)、焦作市知名商标98件、全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件,但和先进省份及周边地市相比,创品牌的任务还很艰巨。

  有关部门建议,一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市委、市政府要把推进品牌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实施品牌战略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政府、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商标战略的具体工作;要建立实施品牌战略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商标战略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商标战略有条不紊地实施。

  二要扩大宣传,打造品牌。要多方筹集资金,强化广告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通过报纸、网络、电视、展销会等,集中力量推出几个叫得响、推得开、有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

  三要强化服务,从严监管。要大力推行商标+公司(协会)+农户的模式,注重发挥专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及时开展农副产品商标的评价和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品牌农副产品。工商、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农副产品商标的保护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切实保护注册人和农副产品生产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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