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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社会保险有什么好处?
www.110.com 2010-08-13 16:56

  从定义上看,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政府法令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因生、老、病、死、伤、残和失业而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的物质帮助。很明显,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是立法强制执行的行政性社会保险制度,并且以财政为后盾,保险金盈余则作为保险后备,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划拨弥补,无停办之时,被保险人有永远获得保障的权利。

  从经济效益上看,如果您参加了社会保险,就意味着您得到了实惠。一是员工个人只需每月按工资的8%比例缴费,单位为每个员工按其工资缴5%(以后每个缴费年度增加1个百分点,达到11%后保持不变),国家按工资11%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帐户属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和转移),个人帐户比个人缴费多3%,即每月可“多赚十到几十元”。二是社保费不计征利息税,又比银行存款着数。三是缴费年限累计15年以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办理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四是养老金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只增不减”,使退休后的生活得到可靠保障,并且缴费越多,享受越多。

  从社会环境上看,一方面当前全国形成了一种强化社会保险制度的大气候,从国务院到省政府先后颁布了“四例一规”,明文规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不能自愿,参加社会保险已是势在必行。过去,一些人认为参加社会保险没有保障,到领取之日还不知道钱能否到手。现在,这种顾虑可以完全消除,因为国家全面完善了社会保险机制,以强大的财政力量作为后盾,确保参保人能如期如数取得享受。另一方面,社会保险是一项强制性的社会制度,是市场经济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保障,所以世界各国尤其发达国家都普遍建立了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一些国家还把社会保险纳入税收的征收范筹,强化社会保险制度,是与国际接轨的重大举措。再一方面,法例对拒不参保者或欠缴社会保险费者处罚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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