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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申请认证指南(3)(2)
www.110.com 2010-07-26 15:26

  2、《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NT/T658~2002

  绿色食品是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4、“添加剂使用情况”栏“名称”不可缩写,不可填写“甜味剂”、“色素”、“香精”等集合名称,应填写通用名称;“用量”栏用千分数(‰)表示,不可用“kg”、“g”等重量单位;“备注”栏内应注明添加剂品牌及生产单位;

  5、每项必须填写,不得涂改(如属笔误,进行杠改);

  6、该表不可多个产品混填。

  第三节 文字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申报绿色食品的报告(要求见附件8)

  二、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要求见附件9)

  三、企业简介(要求见附件10)

  四、营业执照(当年年检合格)

  五、卫生许可证(当年有效)

  六、职工健康证(有效期内的5~8人的样本)

  七、商标注册证或受理证明(商标注册人与绿色食品申报主体一致,如有主体变更、许可使用、续展等情况,需有文件说明)

  八、产品执行标准(按绿色食品标准~国标~行业~企标的顺序采标)

  九、工艺流程框图(加工产品,需和生产操作规程中的流程一致)

  十、加工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要求:

  1、原、辅料来源、验收、储存及预处理方法;

  2、生产工艺及主要技术参数,如温度、浓度、杀菌方法、添加剂的使用;原、辅料比例;添加剂应注明品种、用途、使用量;使用量用千分数(‰)表示;

  3、主要设备及清洗方法;

  4、包装、仓储及成品检验制度;

  5、需正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十一、加工产品原料主料、辅料、配料的比例、用量及来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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