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预包装产品,提供产品包装标签设计样。
第五章、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有关费用
一、 环境监测费用
一年内由县级以上农业、环保、卫生、水利等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水质监测数据、三年内的土壤质量监测数据为有效数据,结合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情况,由检查员确定补测的环境监测项目。环境监测可由申请认证单位委托环境监测部门根据NY/T391~2000《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进行监测、评价。监测机构收取相应费用。
二、产品检测费用
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确定产品抽检方案。企业可委托绿色食品定点监测机构根据申报产品执行标准进行产品质量检测。监测机构收取相应费用。
三、认证费
同一企业申报的同类别的第三个产品开始为系列产品,以下同。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8000元;系列初级产品每个产品1000元;系列加工产品每个产品2000元或3000元。
四、标志使用费
初级产品: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1000~1800元,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100~600元;初加工产品: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1500~2500元,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500~800元;深加工产品: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2500~3000元,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800~1000元;酒类非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7500~12500元,系列产品每个产品每年2500~4000元;
第六章、绿色食品标准目录
申请认证企业必须依据绿色食品标准组织生产、管理。至2003年底已经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准有:
(一)、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1、《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1~2000)
2、《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二)、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标准
1、《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NY/T393~2000
2、《绿色食品 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
3、《绿色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NY/T39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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