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制度运行环境研究
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创新的社会发展环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引领和推动着中国现代司法鉴定制度的创新与建设。
一、司法改革的浪潮
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在进行司法改革。改革围绕着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民主的主体进行,最终达到重树司法形象,实现 司法权威,构建司法秩序的目的。现行司法鉴定制度中超职权主义、忽视诉讼当事人程序权利、司法鉴定机构地位不中立、司法鉴定人不出庭等问题必须彻底解决。
二、权利意识的觉醒
经过持续近二十年的普法宣传,公民法律意识普遍提高,权利意识日渐觉醒。在诉讼中,当事人不仅要求诉讼结果公正,而且要求诉讼权利的公正,当事人已经把启动司法鉴定视为自己的正当权利来行使。
三、经济发展的效应
诉讼是一种消费,而且是一种高层次、高成本的消费。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公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案件当事人有了较高的诉讼消费水平,有能力负担为追 求公平正义需付出的代价。如一次DNA亲子鉴定要花费3000—4000元,在收入水平较高的城市,委托做亲子鉴定的几乎都是个人。
四、社会分工的趋势
社会分工日益精细使司法鉴定的管理必须专业化。司法鉴定发展到今天,除了法医鉴定、、文检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等传统的项目外,新兴的司法鉴定项目 如计算机鉴定、建筑工程鉴定、、产品质量鉴定等涉及众多学科知识。司法鉴定从诉讼审判活动中分离出来以后,如果仍然沿用以往管理模式,已经不 能胜任,甚至束缚了司法鉴定的发展,需要建立适合司法鉴定行业特点的新型管理机制,实现对司法鉴定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
结 语
我国现代司法鉴定制度的运行环境,正在从阻碍型向推动型不断转变。因此,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应选择与司法权配置关联性较小的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建设为突破口, 逐步跟进建立司法鉴定实施制度、启动制度、质证制度、认证制度、采信制度。经过若干年的艰苦努力,体现现代制度文明的现代司法鉴定制度一定会在古老的中华 大地上崛起,承担起促进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伟大历史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