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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所有权与产权关系探析(5)
www.110.com 2010-07-10 14:29

四、结论

所有权—产权框架是既符合人们实际权利关系又能适合于理论分析的工具。在这个体系下,各种权利都可以归结为所有权和产权两个范畴,而产权又是所有权的集合和相互关系,这使这一理论工具具有可操作性。它清晰地解释了这两个范畴的关系,作为共同反映人们之间利益关系的两个工具,它们之间的区别是很有限的。有意义的区别是:所有权是构成产权的基本构件,不具有可分性,总是以单数的形式存在;而产权是由所有权构成的,总是以复数的形式存在。作为没有本质区别的范畴,它们的主体、运动状态、客体、排他性等其它方面没有什么区别。

人们经常利用的范畴如广义所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处分权、收益权等是很不精确的,而且也容易引起争论。广义所有权这个范畴应该被抛弃,因为它本身是矛盾的。在利用其它几个范畴时应该尽可能地谨慎,或者避免利用,因为在不同的交易或契约中,它们所指的内容其实是不可能相同的。事实上所有权和产权两个范畴已经基本上可以满足需要,尤其是在理论研究领域。在此基础上,人们的研究焦点应该转移到交易和契约上,对各种交易进行分门类别(如企业、土地交易等)的研究,总结出具体的产权形式,以指导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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