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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电子政务建设及政策法律
www.110.com 2010-07-31 17:35

   新加坡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发展电子政务,现在已成为世界上电子政务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目前,普通公民在家里通过政府的“电子公民中心”网站即可完成各种日常事务,例如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账号余额、申请报税、为新买的摩托车上牌照、登记义务兵役等。2000年新加坡政府借助互联网完成了第四次人口普查,普查的速度和效率都比以前大大提高。

  新加坡这个只有400万人口的小国,电子政务的发达程度举世瞩目。新加坡从1981年开始发展电子政务,如今已是成绩斐然。现在,甚至连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加拿大的一些省都以新加坡为样板来建设自己的电子政府。

  新加坡在推动政府信息化方面有许多成功经验。在过去20年中,新加坡计算机委员会实施了三项国家信息化技术计划,为政府信息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一项国家信息化技术计划:1981—1985年,实施公务员计算机化计划,为各级公务员普遍配备计算机,进行信息技术培训,并在各个政府机构发展了250多套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政府机构办公自动化。

  第二项国家信息化技术计划:1986—1991年,实施国家信息技术计划,建成连接23个政府主要部门的计算机网络,实现了这些部门的数据共享,并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开展电子数据交换 (EDI)。目前,新加坡是全球少数几个率先在对外贸易领域推行电子数据交换,实现无纸化贸易的国家之一。

  第三项国家信息化技术计划:1992—1999年,在公务员办公计算机化和国家信息技术计划成功实施的基础上,制订并实施了其目标是将新加坡建成智慧岛的IT2000计划。1996年,新加坡宣布建设覆盖全国的高速宽带多媒体网络(Singapore one),并于1998年投入全面运行。

  Singapore one的开通,使新加坡处于数字时代的领先地位。Singapore one不仅对企业,而且也对普通百姓提供了高速、交互式多媒体网上信息服务。政府依托Singapore one对企业和社会公众实行一周7天、一天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

  总体来看,主要特色有:

  1 政府主导,统一行动

  新加坡的政府信息化建设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一直由政府起主导作用,政府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入90年代后,新加坡政府积极探索网络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适时推出了“IT2000”(智慧岛) 计划。“IT2000”计划实现后,新加坡政府又在2000年推出了“Infocom 21”(资讯通信21世纪蓝图) 计划, 2001-2003年,新加坡政府每年要为此投入15亿新元作为政府部门引进信息技术的专项经费。这一宏伟的计划由“e政府计划、电子商务、电信开放、全民上网”等若干行动计划组成,目标是在5-10年时间内把新加坡建设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活跃的全球信息和通信技术首都,使新加坡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资讯通信枢纽之一,使信息产业成为新加坡新的、最大的经济增长点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行业,提高国民在信息社会的生活素质和水平,并将在2010年形成繁荣和兴旺的网络经济。

  2 设立专职机构,明确政府职能

  作为政府主导型的电子政务发展模式,新加坡政府专门设立了“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专事电子政务的全面协调发展。这一机构隶属于新加坡交通与资讯科技部,是“Infocom 21”计划的具体实施部门,也是促进e政府系统、电子商务发展和网络信息安全的管理部门

。它的主要职能是:规划发展蓝图;资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技术环境建设;政策法规和信息安全环境建设;鼓励重视创新、在风险环境中创造财富的文化;在蓝图规划下推出相关的行动计划等。新加坡政府专门组织成立了由各大委、局等机构共同参与的、跨部门的委员会——“国家电子商务行动委员会”,统一负责协调和推动实现电子经济、电子政府和电子社会的目标。这一机构的设立,对克服电子政务发展中的各自为政、单打独斗的现象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得新加坡各级政府的电子政务发展更加有序、协调一致。

  3 独具特色的电子公民中心

  新加坡政府网站的功能极为强大,包含的内容也极为广泛,曾在1999年被美国大众服务管理部评为世界上最先进的综合服务网站。政府网站最具代表性的、也最具特色的要数“电子公民中心(e-Citizen Center)”,这一虚拟型的网络服务中心主要是向公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网上的一些政府服务项目都是以公民的需求为导向进行设计,用户不必具体知道有关事务是由哪个部门或由谁提供的,只要按程序接受政府服务就行了。

  4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新加坡政府于1998年修订了1993年出台的《滥用计算机法》,增加了“干预或阻碍合法使用的行为”、“在授权和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入电脑系统犯案”、以及“将进入网络的密码透露,非法获利和使别人受损失”等三项新罪名。与此同时,政府还制订了与此相配套的《信息安全指南》和《电子认证安全指南》,更好地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等发展保驾护航。以及《电子交易法》、《电子交易法执法指南》和《电子交易(认证)条例》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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