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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释房子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www.110.com 2010-07-10 17:25

网友提问:请问房屋产权的问题。我举个例子,1990年的房子所有权是70年,土地使用权是55年。那么55到期后土地所有权归谁呢?毕竟那时房屋所有权还在我这里。

  刘国斌专家回复:“房子的所有权是70年”的说法不确切,我说的是只要“房屋合法存在”,你就享有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55年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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