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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醉驾!帕萨特凌晨撞死2人(2)
www.110.com 2010-07-13 09:51

  当记者问及公司是否有专门的驾驶员时,该知情人士表示,“公司只有货车司机,出事这辆车一般都是査伟俊自己开的。”但是,这位知情人士也表示,如果査伟俊当时表明自己喝了酒,也可以从公司叫一名驾驶员去开车。

  ■受害者是两个刚拿到驾照的学员

  据知情人士介绍,被撞的两名死者是某驾校的学员。

  “我听说,他们昨天晚上刚刚拿到驾照,心里开心,于是就请教练吃饭,吃完饭就出了这事。”知情人士说,这一男一女两名学员请教练吃晚饭后,搭教练的车顺道回家,行驶至事发地点时,因前方要分道,教练把两人放下,要二人打车回家。于是两人便在26日零点时分出现在了玄武大道上。“后来就出了事。”

  ■事发地还有很多人横穿快车道

  昨天中午,记者再返事故现场时,面对玄武大道车辆快速行驶的情况,附近不少市民认为,玄武大道在通车后解决了城东的堵车状况。但由于玄武大道车速设计为每小时80公里太快,时常会发生意外,加上周边少数安全意识差一点市民,不走过街天桥或人行横道,直接翻越玄武大道险象环生,他们建议要么玄武大道全线封闭,要么车辆减速,否则该路段上人身安全难保证。

  就在记者现场采访时,就见有市民翻越玄武大道。记者还发现,玄武大道中间的绿岛多处被人为踩踏出一个缺口。翻越大道的市民们说,玄武大道上路口和过街天桥相距较远,过马路来回不方便,大家在车辆少时才翻越大道过街的,一般在夜间车辆速度快很少有人翻越。

  ■怎么定罪律师:交通肇事罪

  距离江宁6·30特大交通事故还不到一年,又一起醉酒驾车撞死人的事故发生,那么这两起事故会不会是同样的法律问题呢?就此,记者采访了晨报法援律师团律师、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曹小寅。

  曹小寅表示,虽然两起事故都是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但是由于6·30案中,张明宝是在撞人之后还继续踩油门,并继续撞人,存在一种间接故意的犯罪行为,因此罪名定为以危险方法。而本案中,由于现场有制动痕迹,肇事司机也没有逃逸行为,可以认为肇事者是出于过失才撞到人的。“按照张明宝案以前的刑事判决,这类案子基本上定罪都是交通肇事罪,但是张明宝案发生以后,这类案子在定罪上是否会有变化,目前尚不好说。”曹小寅说。

  此外,曹小寅还表示,该案涉及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民事方面主要是肇事司机必须给予死者死亡赔偿金、抢救费、丧葬费以及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刑事方面,则主要是上面所说的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所导致的交通肇事行为,保险公司一律不赔。如果肇事司机的赔偿款到位快,并且取得了受害者家属的谅解,法院可能会对其判处,如若不然,法院将会判处实刑,根据不同的死伤标准有不同的量刑。”

  酒驾整治

  据统计,去年南京交管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9110起,拘留723人。今年1至3月,开展的11次酒后驾驶联动整治行动中,共查处酒后驾驶880起,拘留84人。

  据了解,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深入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高压线”,严格依法从重从快处罚,进一步营造“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社会氛围,维护南京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血的教训

  2009年6月30日晚8时许张明宝与朋友在南京江宁区金盛路吃饭并饮酒后驾车回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并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机动车,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鉴定,张明宝属醉酒驾驶,事发时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381毫克/100毫升。2010年1月30日下午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外来务工青年被撞身亡。据警方消息,经抽血检测,确认车主为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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