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1月5日雨夜,杭州城北祥符一带发生一桩非常离奇的“敲头案”。乘客余女士和浙AT3***的出租车司机沈×国,都报案坚称自己是受害者,被人敲了头。(新闻链接:雨夜城北发生一起离奇敲头案)
乘客余女士和司机沈×国到底谁在说谎?(新闻链接:出租车司机和女乘客 到底谁在说谎?)此案引起了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关注。
案发起至今,杭州警方一直在调查甄别,如今犯罪嫌疑人终于水落石出,今天下午,出租车司机沈×国被依法。
据警方介绍,由于这起案件中双方都报了案,而且双方都受伤,使得案情变得有些扑朔迷离。从案发第一天起,警方就着手调查,侦技人员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对与查明案情有关的物品、车上的血迹以及双方的伤势等都进行了技术鉴定和检验。同时,还对两名目击者的证词的可靠性进行了逐一甄别。根据现场痕迹检验、法医鉴定和调查掌握的情况,乘客余女士的描述与结果一致,而司机沈×国在说谎。
沈×国拒不交代作案动机 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将其逮捕
11月23日下午,警方依法对出租车司机沈×国刑事,11月24日零时许对其刑事拘留;12月21日,经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沈×国被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说,沈×国是一个非常顽固的人,所以对他的审讯极其艰难。
在刑事传唤,沈×国对案件矢口否认,拒不承认事实,对案情一律以“记不清了”回答。
在刑事拘留审查过程中,沈×国对基本事实不否认,承认右手食指被咬伤,但拒不交代作案过程及主观动机,多次以“不想说”为借口拒绝交代。
经过专案组多次审查,以及在大量证据的面前,沈×国最终承认了用榔头击打受害人余女士的过程,并交代现场的榔头为其所有,是为了防身。
但对于作案动机,沈×国的交代前后矛盾,始终不肯如实坦白。
与此同时,警方也对其行为能力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认为沈×国负完全责任能力。
在沈×国拒不交代真实作案动机的情况下,鉴于客观事实,其持械无故殴打他人的客观事实表现符合《》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拱墅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沈某因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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