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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公交轧死7岁男童 肇事司机获刑1年
www.110.com 2010-07-13 09:54

    亚心网iyaxin.com讯(本网记者 郭继萍)  931路公交车轧死7岁男童事件有了判决结果,肇事司机被判处一年,一年,司机单位向受害者家属赔偿23万余元。这是近日,亚心网记者从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获悉的。

    去年3月19日,肇事司机白帆(化名)驾驶一辆931路公交车,由西向东行驶至乌鲁木齐前进街碱泉街路口右转弯时,恰巧7岁的小建(化名)骑着童车站在路口,小建连人带车被公交车带出。紧随其后的小建奶奶疯一般扑过去救孙子时,小建已被卷到车轮下,不幸身亡。

    去年年底,小建父母将肇事司机白帆以及乌鲁木齐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公司)诉至天山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给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共计82万余元。

    院审理后认为:此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认定肇事司机白帆承担全部责任,白帆构成。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而白帆在工作发生的交通事故属职务行为,对外应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公交公司的过错给小建父母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理应予以赔偿。遂判决公交公司赔偿小建父母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等总计2330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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