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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状元杀人烹尸 昨天一审被判死刑
www.110.com 2010-08-16 17:47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 日期:10-07-08

  人马志强曾是1997年甘肃张家川县的一名高考文科状元、北京某名牌大学高才生、最年轻有才的财务经理、同事心目中的老实人,竟在一次醉酒后残杀素不相识的女邻居,再碎尸割肉烹煮灭迹!昨日上午,广州市中院判决认定马志强犯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

  据悉,马志强曾在侦查阶段和庭审阶段自认对受害人的实施了奸淫行为,公诉机关亦据此指控其犯故意杀人、侮辱尸体两罪。尽管马志强始终未对指控罪名提出任何异议,但广州市中院判决认为,侮辱尸体的事实只有被告人口供,并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遂对指控侮辱尸体罪不予支持。鉴于马志强作案手法恶劣,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依法判处马志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马志强仍需赔偿受害人家属41.5万余元。

  据了解,马志强从北京赴广州做生意不顺,赔了数万元,感情也失意。案发前一个月,马志强和本打算结婚的女友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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