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赵作海无罪释放日定为“错案警示日”
www.110.com 2010-08-16 17:48
来源:北方网 作者: 日期:10-06-03
6月2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将今年赵作海释放的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以后,每年的这一天,这个省的各级法院都要组织广大干警围绕这起案件深刻反思,结合各自实际查找漏洞,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不出现差错,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1999年5月8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发现一具无头、膝盖以下部分缺失的男性尸体。柘城县公安局,认为死者是该村1997年失踪的村民赵振裳,并认定赵作海为犯罪。在下,赵作海在公安机关做了9次有罪供述,最后被追究刑事责任。2010年4月30日,失踪多年的赵振裳回到柘城县家中。5月9日,赵作海被宣布无罪释放。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赵作海案件被舆论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包括法院在内的政法机关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已经受到了严重损害,造成的恶劣影响是短时期内无法挽回的,教训十分惨痛,值得我们认真反思和总结。我认为赵作海案件的主要责任还是在我们法院,是我们的纵容导致了公安机关刑讯逼供。
相关文章
- ·河南省法院将5月9日确定为“错案警示日”
- ·河北版赵作海被关15年后无罪释放 索赔7年无果
- ·一错再错:河南赵作海错案始末
- ·赵作海服刑11年后无罪释放
- ·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河南召开
- ·怀疑女儿非亲生亲子鉴定被拒绝法院依法推定为
- ·河南出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办法
- ·怀疑女儿非亲生亲子鉴定被拒绝法院依法推定为
- ·河南省高院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搭建法院与
- ·河南法院全面推行刑事审判量刑答辩制度
- ·河南省高院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搭建法院与
- ·梁丽无罪释放 律师欲申请国家赔偿
- ·妻子为保丈夫无罪释放 违法妨碍作证被起诉
- ·赵恒东无罪释放案
-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2003)浚刑初字第14号刑事
- ·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2003)浚刑初字第14号刑事
- ·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2003)获民初字第97号民
-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2003)上经初字第59号民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