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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公民批评政府不构成诽谤罪(2)
www.110.com 2010-07-14 18:02

  当天秦中飞就“落网”了,经办此案的一位民警透露,接办此案后,他们同样也感到棘手:人抓回来了,就得依法处理,可事件构不构成犯罪,能不能立案,定什么罪名,是诽谤还是扰乱了社会秩序……这些尚无定论,那案件下一步朝哪个方向办?

  据调查组后来所做调查,9月1日上午,彭水县公安局、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法院刑庭多个部门领导坐在一起研究案情,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非政法部门的领导也参加了会议。研究结果很快出炉,决定以涉嫌立案调查,否则会影响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

  秦中飞的辩护律师李纲称,政法机关最明显、最直接的错误就是按涉嫌诽谤罪来处理。法律规定,诽谤罪属于案件,“受害人”蓝庆华、周伟二人甚至包括短信里谈到的另一个人马平如果均认为该短信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和名誉,且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话,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同时,蓝庆华、周伟系彭水县的县委书记与县长,系现任负责人,故该案侦查机关和审查机关及最终审理的人民法院均应集体该案的处理。

  县领导要求“五天办结”

  由于之前会议对此案已经有“定论”,检察院迅速下发了逮捕令

  参与此案办理的官员透露,9月1日当天,一名县领导还提出了具体要求,“出手要狠,效果要好,五天内办结”。该名官员表示,作此指示官员的职务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明光之上。在这个指示的指导下,公安部门也加紧展开调查。9月1日,警方两次审讯秦中飞,还对审讯过程进行了录像,同时对秦中飞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警方同时找接收短信的人员进行询问。

  当晚县长周伟、县委副书记孟德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明光会同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再次就此案件召开会议,其间非政法部门的多名官员也一并参加。参会的一位官员透露,周伟县长认为公安局办案不力,效果不明显,要求加派人手办案,另外还让检察院提前介入。据悉,在这个会议上,有官员对案件的处理提出了异议,但未得到支持。

  会后,也就是9月1日晚,彭水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将秦中飞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挨批评”的公安局局长加派了10余名干警,参与此案的办理。经过数次提审和外围取证,询问了40多名接受短信者,公安局随后向检察院提请逮捕秦中飞。由于之前的会议对此案已经有了“定论”,检察院迅速下发了逮捕令,9月11日秦中飞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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