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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www.110.com 2010-07-14 14:49

(一)什么是对公司、企业人员?

本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以财物,且是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以及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人员以财物,并且是数额较大。

(1)"不正当利益"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的便利。即其有两种:一是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二是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和公司、企业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2)给予公司、企业人员以财物。给予的行为表示只要求有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表示要给予财物,就构成犯罪。

(3)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对个人是1万元,对单位行贿是20万元。但行贿人在被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主体特征包括单位和自然人。本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主观是直接故意。行贿的故意具有目的性,即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至于所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个人所有,还是单位所有,或者所谋求的利益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构成。

行贿的故意具有直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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