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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如何规定?
www.110.com 2010-07-22 11:30

 

第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情况的,经高级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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