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 律师调查取证权 >
律师调查取证的范围
www.110.com 2010-07-22 10:48

    1、调查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2、知识产权调查
   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

3、被人财产行踪调查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 、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企业资信调查----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包括商业侵权调查、合同欺诈调查、履约能力调查);


5、个人资信调查——个人素行(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个人爱好等)、个人资产信用调查。雇佣资质深度实地调查:学历调查、个人信誉调查、个人资质调查、雇员忠诚调查

6、反不正当竞争调查:假冒商品、虚假广告、诽谤诋毁、商务欺诈等一切侵权行为调查

7、房地产产权、使用状况调查

8、婚姻不忠调查——根据婚姻法“过错赔偿”原则,接受当事人委托调取婚姻不忠证据和财产下落。

9、特定调查----根据委托人的需要,对特定事务进行的合法的调查。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