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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期限应予严格规范(2)
www.110.com 2010-07-08 10:41

    (三)形成监督,从程序上杜绝审查起诉超期限现象的发生。现今在纠正超期羁押方面已建立了一整套监督机制,而对被取保候审人的审查起诉期限,还未引起足够 重视。仅单纯认为只要没超过十二个月,对待审查起诉期限,可不必那么严格执行。目前,告知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期限制度,就是对于履行审查起诉期限的一项有 力监督,通过赋予犯罪嫌疑人知情权,对办案人员形成制约,从中遏制超审查起诉期限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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