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政法 > 行政动态 >
报假案 被罚200元还被拘留
www.110.com 2010-07-17 07:40

  厚街一男子谎报汽车被盗 已被行政处罚

  本报讯 (记者周伟涵 通讯员厚公宣)工厂倒闭,欠钱没法还,便将车子抵押给别人,但户主却没变,为防止别人开车出事殃及自己,便报假案,没想到一个月后,别人真的开他的车在异地撞死了一个人,他作为第三人和肇事司机一起被告上法庭,他报假案的行为才浮出水面。

  12月3日,厚街公安分局侦破一宗谎报案情案件,抓获违法人员黄某山,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丢了车不要保险公司赔

  去年11月6日,黄某山到厚街公安分局仙桥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商务汽车被盗。仙桥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立案侦查。

  随后,保险公司主动提出要对黄某山进行赔偿,奇怪的是,他却主动放弃。

  可是报案不到一个月,他的车却在河源市龙川县发生车祸,肇事司机开车撞死了一个人。被害人家属将肇事司机告到法庭,由于黄某山是该车的车主,对方将黄作为第三人一起告上法庭。

  难道是偷车贼驾车出事了?办案民警立即赶往龙川进行调查。

  警方调查发现,早在2008年10月份,东莞市寮步镇某鞋厂的股东黄某山、黄某梅等人曾向李某军借了10万元作为周转资金。当月中旬,黄某山在鞋厂倒闭后,将该车作为抵押品抵押给李某军,但车主名却没有更换。

  怕惹祸上身报了假案

  办案民警立刻找到黄某山。黄某山供称,在车子抵押给别人之后还谎称是车子丢的,是因为怕车子在别人手上不小心出事,自己要担负责任,如果报警,警方立案,车子发生什么事就跟自己无关了。一件关于车祸的官司竟牵出一个谎报案件投机取巧者。

  警方认为,报案人黄某山有谎报案情的嫌疑,依法对违法嫌疑人黄某山作出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