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实施一年
民间防艾组织身份仍尴尬
昨日,由省法制办牵头,《四川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办法》实施一年后的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一年前,这部开创全国先河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的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地方立法,让不少民间防艾组织看到了希望———法规明确规定,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民间防艾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以便其通过民政局的注册。
然而,《办法》实施一年后,不少民间防艾组织仍遭遇“身份尴尬”。
昨日,四川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长王敦志在会上公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现有参与艾滋病防治民间组织103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有26个,占25.2%;工商注册2个,免于注册2个,各占1.9%;在川国际3个,占2.9%;其余70个未注册,占68%。从事艾滋病防治的民间组织不能登记注册,不仅有“非法组织”之嫌,不能以法人名义和资格开展防艾工作。于是,一张合法身份证成了这些民间组织最渴望的。
王敦志称,民间组织不能登记注册的原因,一些部门和机构对民间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的作用和必要性缺乏认识,支持不够;一些地方的卫生管理部门思想不够解放,怕承担风险,不愿做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一些地方的民间组织自身宣传和争取不够,有的尚不具备注册的基本条件。
省卫生厅疾控处副处长徐保华表示,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民间防艾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难以对组织人事关系进行审查把关,所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需谨慎。省民政厅有关领导表示,如果将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民间防艾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变换为“业务指导部门”来通过民政部门的注册,更利于民间防艾组织通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查。目前,该模式已经在部分沿海城市试点。
案例1同乐组织
成都最早的“防艾组织” 至今仍为“身份”奔走
今年年底,“成都同乐健康咨询中心”主任王晓冬准备再起草一份申请,递给卫生部门,为争取在民政局注册成为“非营利组织”身份再作一次努力。
在这个城市的各行各业,蛰伏着很多像他们这样的“男同”。由王晓冬等人的牵头,散落的男同性恋者通过网络、聚会等形式聚结在一起,形成了最初的“成都同志关爱小组”。2002年,省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所长张灵麟联系上他们,打算通过这个群体进行“同伴教育”。经过与专家的交流,王晓冬等人明白“男同”之间表达爱意的行为带来的竟是艾滋病感染的高风险。
在疾控部门支持下,这个“男同”组织开始防艾的干预工作,成了成都最早的民间防艾组织。主要承担艾滋病检测和感染者的关怀服务等工作。工作的开展是需要经费的,面对国际防艾项目经费支持,这个民间组织遭遇了身份的尴尬。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注册,这个组织的存在“合理不合法”,不能接受项目经费的支持。
根据相关条例,民间组织要通过民政部门注册,必须有业务主管部门担保。然而,谁能成为这个组织的主管部门?谁能为其行为承担责任?2004年7月,成都同志关爱小组通过工商部门成功注册,更名为“成都市同乐健康服务中心”,法人代表为王晓冬。这个结果让这群服务于防艾工作的“男同”们有些无奈,自己从事公益工作,却要从项目基金中拿出几万元作为每年的税收。王晓冬表示,目前这种营利机构的身份,让他们错过了至少30个国际防艾项目的支持。
去年11月底,《四川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艾滋病防治办法》的出台,又让他们看到了希望。14条规定,“社会力量举办的以艾滋病防治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经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民政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这一条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民间防艾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
然而,《办法》实施一年了,这纸条例仍然没能给予同乐组织一个“非营利组织”的身份。
案例2融爱之家
有爱没有身份 融爱之家“非法”行善
上个星期,何妈准备在成都一个景区搞一个艾滋病患者的“快闪”宣传活动。管委会的人一听主意不错,但后来问了她一句:你们在民政局注册了吗?何妈小声说了,还在申请。对方马上转变了态度:那肯定不行,如果没有注册就属于非法聚集……
何妈是“融爱之家”的负责人。昨日下午,记者和她相约在成都某电梯公寓内的办公点。满墙的照片格外引人注目,都是艾滋病患者活动的照片,有聚餐的、打羽毛球的和爬山的,大家有说有笑就像一家人一样。客厅的沙发被挤成一团,何妈说,头天晚上“家”里的成员在这里练舞,他们准备在12月1日搞一个联欢会。同时墙上还贴着“家”里的规章制度和分工明细,有会长、副会长、外联部长,甚至还有形象大使。
何妈说,“家”里共有90多名成员,除了她和女儿外,其他的全是成都的艾滋病患者。何妈以前是武侯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2007年,她利用手里的资源建立了全国第一个艾滋病患者QQ群,以便更好地对患者进行监控和管理。最先,成员们还心存戒备,用着化名。但慢慢熟悉以后,很多人都敞开了心扉并成为了好朋友,队伍也逐渐在壮大。去年12月31日,何妈从单位退休,把更多的心思放在了这个特殊的QQ群上。今年3月,何妈召集大伙去青城山旅游。不料,很多人都响应了,并且留下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手机号码。
回来后,何妈决定为自己的“融爱之家”注册。在网上进行搜索,发现四川省在去年出台了《办法》,大伙为之一振:“既然有法律作为支持,我们又是纯粹的公益组织,注册肯定没问题!”
在单位呆了一辈子的何妈知道,要注册就要像“那么回事”。她便组织群里的人商量规章制度,一遍一遍地讨论,总共修改了三次才确定最终方案,甚至连“成员之间不能打情骂俏”这样的作风要求都列在其中。随后,成员们又根据民主选举,选出了会长、副会长,又根据每个人的专业选出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比如一个学财经的成员是“财务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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