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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女大学生违章用电引火灾 行政拘留方悔悟
www.110.com 2010-07-17 07:42

日前,吉林省四平消防依法对吉林师范大学大四女生杨某在宿舍违反规定使用电热棒不慎引发火灾案进行行政拘留处罚。

10月10日中午12时,四平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吉林师范大学万达公寓13舍发生火灾,请求立即救援。支队迅速出动一辆消防车,六名消防队员火速赶往火灾现场。经过消防队员奋力拼搏,火势很快就被扑灭了。这场火灾没有带来人员伤亡。随后赶到的火场调查人员立即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吉林师范大学大四女生杨某,当日上午9时许在寝室想用电热棒烧水,当插上电源时发现宿舍还未供电,又到了上课时间,匆忙之下忘记拔下电源插头,将电热棒放在书桌上就仓促离开。当宿舍正常供电时,由于该寝室长时间没有人,电热棒长时间受热引燃了书桌,随即引发了火灾。

消防监督人员在对杨某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后,下达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杨某深感后悔,表示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今后不断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多学习校园防火知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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