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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法院不作为成土地违法一大病因(2)
www.110.com 2010-07-19 17:46

     对此,国土部建议,应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或最高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法院不作为问题。同时科学设置行政执法程序,赋予国土资源部门对违法占地的“先行拆除 权”,以便将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在初发阶段。当事人对拆除不服可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认定国土资源部门拆除错误的,国土资源部门予以赔偿。

     另外六点土地违法成因还包括:地方政府热衷经济指标及招商引资,滋生土地腐败;缺乏有效的问责制;土地管理权分散在地方,无法从宏观面平衡社会利益;地 方国土资源部门不作为;土地规划调整存在法律漏洞,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混乱,成为各地规避法律的普遍手段;土地执法环节存在障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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