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托法 > 公益信托 >
公益信托的优势及其特点
www.110.com 2010-07-16 16:35

   公益信托的优势

  1、 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公益基金的使用效率。通过信托的方式对公益基金进行管理有助于完善各个公益基金的管理机制,确保基金的使用达到其预定的公益目的,降低基金的运作成本,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

  2、 信托专业理财优势,确保基金保值增值。目前,我国有大量从事慈善、科技、学术、宗教、环保等公益事业的基金会,拥有庞大的公益基金。但是,由于基金会的理事多为社会知名人士和文化人士,缺乏理财的专长,难以使公益基金保值和增值,以致影响了事业的继续与发展。若采用公益信托的形式加以管理,将基金委托给专业的信托机构去经营,能充分地发挥信托公司的专业理财优势,在确保基金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基础上,促进公益基金事业的持续发展。

  3、 强化监督机制,保障基金公益目的的实现。根据《信托法》中关于公益基金的信托监察人制度,以信托方式管理和运用公益基金,可以加强对基金使用方向的监督,避免基金被挪作他用,从而有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 

  4、 开展公益信托,有利于社会捐助资产的保值增值,从而并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捐助的作用,提高社会公益组织的影响力和社会信誉。

  公益信托的特点

  1、 信托目的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

  2、 受益人是不完全确定的;

  3、 信托设立除了必要的信托契约之外,还必须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准,未经许可不许私自设立公益信托;

  4、 公益信托必须设立信托监察人制度;

  5、 公益信托的管理除了受法律监督外,更重要的是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督;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