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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宅基地房产兄弟反目
www.110.com 2010-07-28 11:21

家住嘉定安亭某村的王氏兄弟俩最近为宅基地上建造的两幢房子发生了纠纷,围绕房子的归属以及兄弟两人应该怎样划分房产而闹得不可开交,乃至于要上法院来解决争议。记者闻讯后采访了该户家庭,发现随着上海市郊土地农转非的进程以及农村、城市户口差别的日渐消失,原来的市郊农民由于本身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处理家庭内部经济问题时过于随意,从而导致了许多宅基地、房产、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家庭经济纠纷。以下就说说这王氏两兄弟围绕争夺房产产生纠纷的经过,以及律师对此给予的评论。

【缘由】
哥哥出钱造房
    随着安亭成为上海的汽车城,当地交通条件日益完备,土地增值较为明显,如今当地品质较好的商品房每平方米售价已达5000元以上。
    王氏兄弟俩为嘉定安亭某村农户,1997年,弟弟前往市中心务工赚钱,长期不在家里住。1999年,家里向村委申请宅基地,兄弟俩各得一块宅基地,由于弟弟长期在外打工不回来住,且已经在市区购买了房产,因此宅基地一直空着。而由于宅基地不造房子就可能被村里收回,因此家里合计后,就由哥哥出钱,在弟弟的宅基地上也造了一幢房子。
    由于弟弟宅基地上的房子后造,且建造时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因此把房子造成了洋房的模样,无论从外表以及地理位置上来讲,弟弟宅基地上的房子都要比哥哥宅基地上的房子好得多。由于两幢房子的建造费用大都由哥哥出,而且弟弟在哥哥建房时明确表示自己在城里有房,不再希望回到农村,建房费用自己一分都不给,因此在房子建完之后,哥哥一直认为两幢房子都是自己的,而家里人也都默认房子该由哥哥居住。

【争执】
弟弟要求分家
    然而,今年7月,一直在市中心居住的弟弟突然回到家里,要求居住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子,并且明确向家里要求分家,宅基地一人一块,宅基地上的房子各归所有。这时哥哥当然不同意了——建房子的钱是自己出的,而且自己名下宅基地的地理位置不如弟弟的好,房子也是弟弟名下宅基地上的漂亮,哪能就这样让不出一分钱的弟弟捡便宜呢?
    但是哥哥虽然有理,在争夺房产上却碰到了问题。因为当初申请宅基地时自己和弟弟一人一块,如今看来位置好的宅基地正是在弟弟名下。而且虽然是哥哥出钱造的房子,但却没有有力证据可以证明此事。因为据了解,当初在弟弟宅基地上建房的装修队还是弟弟介绍来的,虽然弟弟没有出钱,但装修合同上却是以弟弟的名义签的。因此哥哥空有一肚子理,却反倒说不清道不明了。

【无奈】
老父投诉无门
    既然说不清道不明,哥哥干脆就来了一个占房不走,一家人从原来自己名下宅基地建造的房子中搬出,住进了弟弟宅基地上建造的“洋房”。而弟弟也不甘休,伙同手下装修队的工人几次三番上门打砸,闹得村里都知道这两兄弟为占房子已结了仇。
    眼看看自己的一对儿子为房子反目,老父亲思前想后,去到法院要求主持公道。然而,老父亲不知上法院告的话自己得是原告,且得有个诉讼请求,还得写诉状。那么即使写诉状,诉请什么呢?诉请小儿子不得入住“洋房”?诉请小儿子补偿大儿子造房子的钱?还是诉请大儿子息事宁人呢?老父亲连自己的原告身份都不清楚,因此法院是很难支持他的“诉讼请求”的。没有办法,老父亲向本报“律师坐堂”栏目请求法律帮助。

【律师点评】
地随房走还是房随地走
    按照现行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法规,法院判断房子的归属一般有“房随地走”的思路。即看宅基地是分给谁的,宅基地上的房子自然就有可能是划归谁所有。但也有综合考虑宅基地上房屋为谁实际使用、房屋由谁出资的条件。即在考虑实际居住人、出资人等综合因素后,法官可按照社会的公序良俗来判断房屋该归谁使用。这里不能说归谁所有,因为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目前还办不了产权证,宅基地在谁名下也只能说明当初村里分配给谁使用而已,宅基地名义使用人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国家之所以没有允许宅基地房象市中心商品房一样办产权证,是因为农村土地在城市化进程中可能在规划、市政方面都要留有规划余地,以便将来政府进行市政建设动拆迁等工作。
    既然房子没有产权证,也就不好划分产权归属,因此兄弟俩打官司的标的,就只能是:一、宅基地使用人的行政变更手续;二、房屋建造费用的债务归属。而这些诉讼请求只能由兄弟两人中的一个做原告、另一个做被告来完成。
    从案情看来,哥哥的利益显然是老父亲要保护的,因此从哥哥的角度来看,律师建议其应准备好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争取到人证与物证,以获得法院的支持。首先要得到家人的支持,其次,村委会工作人员通常是比较了解村民生活的人,因此他们的证言对于诉讼非常重要,再有就是收集当时哥哥出钱建造房子的一些证据,例如收条、银行提款存折以及装修人、收款人等证据证言。
    一般来说,即使得到村委会的支持,法院判决哥哥与弟弟之间互换宅基地使用权的判决也绝少发生,通常还是以债务纠纷为切入点,判决弟弟归还哥哥建房费用结案。至于兄弟俩是否更换宅基地,则应该由两人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办理。因此大致看来,哥哥想从法院判决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的目的是很难达成的,而赢债权债务官司是很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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