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宅基(2)
www.110.com 2010-07-28 10:23
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履行职责,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及时为试点村需迁建的宅基地办理相关手续,全力支持和配合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莱芜市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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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履行职责,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及时为试点村需迁建的宅基地办理相关手续,全力支持和配合试点工作,将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莱芜市农村宅基地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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