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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如何化解村级债务问题
www.110.com 2010-07-23 13:42

  对如何化解村级问题

  村级债务问题,一直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大问题。近期,笔者通过走访桐庐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和几十个村,对农村村级债务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

  一、村级债务的现状

  截止2007年底,桐庐县186个行政村只有3个村没有负债,全县村级债务总额高达16091.84万元,村均负债86.52万元。其中,已纳入帐内核算的债务9522.35万元,占总债务的59.2%;帐外债务6569.49万元,占总债务的40.8%。调查发现,村级债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涉及面广、额度大。全县186个村中有183个负债村,约占总村数的98.4%。其中负债在400万元以上的村有2个,占1%;负债在200—400万元的村有19个,占10%;负债在100—200万元的村有30个,占16%;负债在50—100万元的村有52个,占28%;负债在50万元以下的村有82个,占44%。

  (二)债务构成复杂。有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借(贷)款,有民间高利息借(贷)款,有应付未付的村级干部工资,有改革开放前的社员往来款和村办企业欠款,更有很大比例的主要为近年形成的基本建设尾欠的工程应付款等等。据统计,全县186个村共有应付款项4694.16万元,占总债务的29.17%;工程未结算欠款5554.77万元,占总债务的34.52%。

  (三)债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根据近三年帐内负债情况统计,村级债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2005年,村级帐内负债7536.3万元;2006年达8763.4万元,比2005年增长16.3%;2007年,村级帐内负债9522.35万元,比2006年增长8.7%,比2005年增长26.4%。

  二、村级债务产生的原因

  纵观桐庐县村级债务状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形成原因:

  (一)超前建设造成负债。这也是造成村级负债的最主要因素。近年来,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如“十百”工程、“康庄”工程、小流域治理、电网改造等等。但有不少村没有财力承担配套建设资金,只能举债搞建设,给村集体带来了沉重的包袱。据调查,全县186个村中,有121个村超过50%的负债是由基础设施建设引起的(其中有50多个村的负债完全由基础设施建设造成),由建设引起的负债总额高达9999.3万元,占总负债的62%。

  (二)收入不足带来债务。桐庐县村级经济相对薄弱,据调查,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一般都在5万元左右,或不到5万元,少数在10万元以上,超过20万的,更是凤毛麟角。而据村干部和村财会人员普遍反映,要维持一个村的正常运作,开支一般每年需要20万元以上,大一点的村要30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大多数村光靠自身收入,远不能维持正常的运作支出,由此产生负债也就在所难免了。

  (三)工作不实引起负债。当前,一部分村干部工作不实,不愿做群众工作,该收的款项怕难收而不收。少数农民群众权利义务观念淡薄,拖欠、逃避合理的上缴款项。加上近年来政府直接对村级下达的非生产性任务又多,如大病医疗保险、报刊杂志订阅、各种达标升级活动等等。于是出现对农用电费垫付,对大病医疗保险款垫付,对一切需向农户收取的款项一概垫付,造成债务的“雪球”越滚越大。调查中发展,有一个村的村级经济年收入不到5000元,而近两年光大病医疗保险款就垫付了近50000元,这种管理上的错位也是导致村级负债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四)管理缺位产生债务。少数村干部出门办事,讲派头、比排场,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花钱大手大脚。个别村年终给上级拜年一掷万金。一些村超越随能力“公费”组织村干部(党员)出外旅游。还有些村超前搞福利,举债给村里超过60岁的老人发补助,这种种缺乏量入而出的开支,无疑加重了村级债务。

  (五)历史原因遗留负债。上世纪80年代,村办企业风靡一时,但由于村办企业缺人才、缺技术、缺资金,加上产业发展方向趋同,经受不起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大部分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就亏本经营,到90年代初基本倒闭停产。企业倒闭后,给村级留下了一个严重的债务包袱。

  沉重的负债,使得村级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由此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已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一是村级组织职能弱化。表现为该办的事情办不了,甚至村级组织运转困难,于是越负债越热衷于向上要项目,越搞项目,负债越多,形成恶性循环。二是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村干部工资不能保证的情况下,村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治标不治本,村级经济难以发展。三是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村干部在债务的压力下,将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抓收入”、“躲债务”上,债主要不回,很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

  三、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和建议

  村级负债,在很大程度上为支撑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品质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是为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路子而不得不交的学费,它的出现是一种必然。因此,对待负债应该区分成因、控制有度、内启动力、外借拉力、上下联动、辩证施治。就当前村级债务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化解或控制。

  (一)防范和控制新债。一是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搞好村级财务管理,重点是制度建设,通过严格的制度,规范村干部的行为,约束开支。就桐庐县当前的情况而言,重点是要完善执行好相关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等。二是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各级政府要严格控制各类到村的达标升级活动,减轻村级财务的压力。要转变政府职能,甩掉不该管的事情,砍掉不该下的计划,让村级腾出更多的时间和更多的资金,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实现职能上的“归位”。村级要严格执行好“取消行政事务招待费”的规定,从严控制村组干部工资、奖金、差旅费、电话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压缩超前的福利费支出,做到量入为出。三是严格控制新上基本建设项目。除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外,按照“先保偿债,再保建设”的原则,停止一切不必要的或超越承受能力的建设活动。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的约束性规定,今后凡各部门涉及村级建设项目在立项时,都必须搞好资金拼盘,拼盘资金达不到项目总投资80%以上的,应不予立项。对高息借贷搞项目的,应对相关村采取惩罚性措施,以防止大幅新增的基础设施建设负债。

  (二)是逐步化解旧债。“化债”的基础是“清债”。化解农村债务,应在对已有的债务进行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分别寻找化解债务的办法。要深入细致,调查研究,摸清债务底数;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核对,并得到当事人的认可;实事求是核定债务,如实向群众公示。在此基础上,分类指导开展化债的具体操作工作。

  一是结对抵冲销债。对村集体与单位或个人之间形成的三角债或多角债,在自愿协商的前提下,鼓励债权债务人自愿结对,协商互抵,相互置换,冲销集体债务。二是规范财务销债。企业已破产、债权人已不存在或已放弃债权的呆帐,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在手续完备的基础上,依法调整帐目,挤出水分,直接核销部分债务。三是盘活存量资产化债。对村集体拥有的闲置房屋,设备设施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筹集资金用于还债。四是实行土地流转化债。活化土地使用权和利用开发资源,对村集体所有的耕地、水面、山林、“四荒”地等依法进行招标拍卖和承包,增加村级还债资金。五是发展集体经济还债。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各地优势,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有条件的村可探索尝试股份合作制,实行资本运作,增加集体经济实力,提高村集体化债能力,这是治本之策。六是政府投入助化债。要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公共财政向“三农”倾斜的要求,加大对村级资金的投入。对化解债务成效明显的村,经考核给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偿还村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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