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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法律规定大股东应当按照规定对其持股情
www.110.com 2010-07-15 16:16

    为了保护广大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平衡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我国证券法专门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建立大股东申报制度,即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5%的股东,应当在其持有股份数额达到该比例之日起3日内向该公司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应当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证券法作出上述规定,其目的和功能在于: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能够及时了解本公司股票持有人变化情况和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并依此履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所要求的重要事件的申报义务;
    第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于保护众多小股东利益的需要,可以此监督大股东参与股票交易的情况,防止大股东作为内幕知情人从事违法的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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