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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专家: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为“两岸创造
www.110.com 2010-09-14 15:12

      海协会与海基会29日在重庆签署了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两岸专家、业者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协议为两岸间的商标抢注、专利仿冒、网络盗版等纠纷建立了良好的解决机制。它的实施将为两岸企业携手创新,共同开拓国际市场,从“两岸制造”走向“两岸创造”护航。
    福建社科院研究院研究员单玉丽说,过去两岸经贸往来中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未能有效衔接,两岸业者的“智慧利益”长期缺乏保障。一些台商担心技术外溢效应而怯于到大陆投资,或者不敢把核心技术拿到大陆。现在协议的签署将消除他们的担忧
    长期研究台湾农业问题的单玉丽表示,大陆对台湾水果实行零关税后,不少台湾农民都对开拓大陆市场非常感兴趣。但令他们头疼的是,大陆某些地区存在以非原产于台湾的“品种水果”假冒台湾“地产水果”进行销售的现象。协议提出要强化水果及其他农产品虚伪产地标识的市场监管及查处措施,将有助于减少类似现象。
    文化创意领域也存在着“真假李逵”问题。1987年创办于台湾淡水的“琉璃工房”是较早进入大陆市场的台湾文创企业,其大陆事业处总经理王秀绢告诉记者,文创企业一般规模较小,在遇到仿冒行为侵害时,常常因取证成本较高,以及两岸在相关的认证、审查方面缺少信息沟通渠道,而最终无奈地放弃维权。
    在得知两会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后,她说:“真是太好了!这个协议是对我们文创企业的一种保护,是对创意、创新的极大鼓励。”
    “这项协议的影响极其深远,”台湾沈春池文教基金会秘书长陈春霖说,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为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建立了良好的环境和机制。两岸文创产业将各自优势结合在一起,有望进一步扩大中华文化在世界的影响。
    王秀绢满怀希望地表示,有了这个协议,相信会有更多的台湾创意人才和文创企业放开手脚到大陆发展,“两岸在这一领域的合作一定会更好!”
    与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同日签署的还有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学者指出,两项协议具有“相辅相成、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
    “经过市场开放和产能转移后,两岸经济合作需要更上一个台阶。”浦东台湾经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盛九元说,通过协议规定的保障措施和业务交流,两岸将从过去接单—生产—出口的“两岸制造”,迈向取长补短、共同研发、自主创新的“两岸创造”新模式。
    “两岸未来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新型产业上开展合作,就要有自主品牌,否则企业就没有动力。”商务部经贸合作研究院研究员刘雪琴说,这两份协议为两岸产业合作提供了规范和保障,从长远来看对于提高两岸经济合作的层次,推动两岸经济合作向更广、更深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新华网 李寒芳 陈键兴 傅双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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