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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推进“质量兴区”工作
www.110.com 2010-09-14 15:21

  最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质量兴区”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兴区”活动已在11个盟市和89个旗县(市、区)开展,有力推动了区域经济和产业集群发展,名牌产品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达到32%,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针对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和部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到位的情况,自治区政府进一步强化了部署,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区因地制宜,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需要,积极支持质监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和计量测试中心,切实增强盟市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旗县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对重点产品的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人力资源部门要积极组织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进程;质监、农牧业、卫生、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重要工业品、农畜产品、食品药品的全过程监管,突出对安全、健康、环保等重点产品的监管,集中对日用消费品、建材、农资等涉及国计民生产品的抽查,抽查数不低于全年产品总量的80%。

  这次工作部署还进一步明确了“质量兴企”的重点:切实抓好对企业经营者的教育和监督,促其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开展质量培训、质量改进、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小组等质量管理活动,培养一定数量的质量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充实到关键岗位;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建立技术中心,加快技术进步;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此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还对深入实施名牌战略,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在质量兴区中的带动效应等进行了部署。(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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