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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第三批省、市出口名牌评选工作近日启
www.110.com 2010-09-14 15:25

  记者从宁波市外经贸局获悉,第三批省、市出口名牌的评选工作近日启动。

  第三批浙江省和宁波市出口名牌的认定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申请第三批省、市出口名牌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宁波市内依法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上年度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自营出口额不低于900万美元(省出口名牌)和500万美元(市出口名牌),农产品品牌不低于500万美元和300万美元;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国内已依法注册商标,并至少已在境外一个以上的国家(地区)注册商标。

  去年已经评上第二批宁波出口名牌并在今年要求申报第三批浙江出口名牌的企业,必须重新递交申报材料。请有关企业抓紧与当地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联系。(记者殷浩,通讯员孙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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