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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知识产权十佳案例
www.110.com 2010-09-14 15:31

  海关总署1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09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情况。

  一、北京海关在邮递渠道查获出口假冒多个品牌电子产品案

  2009年7月20日,北京海关驻邮局办事处接到一票出口快件,根据快件详情单,该票邮件共75箱,每箱重30公斤,目的地遍布10个国家,开箱查获发现为:数字配件、零件、数字卡和电子配件等。海关关员立即决定对该票快件进行开箱查验,发现实际货物为手机、游戏存储卡、U盘、计算机内存条等电子类产品和各种电子类配件、商标标贴等共计54762件,上述涉嫌侵犯的品牌多达12个。经调查,北京海关认定上述物品构成侵权并依法予以处理,鉴于该案件案值较大,北京海关将案件相关信息情况通报公安机关作后续处理。

  二、青岛海关查获出口假冒“FK”商标轴承座案

  2009年1月19日,济宁某进出口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申报出口装有滚珠轴承的轴承座。经查验,发现货物上标有"FK"标识,涉嫌侵犯福建省南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在总署备案的"FK"商标专用权。海关在调查过程中,组织双方进行了证据质证、多次调取相关证据、委托相关检验机构鉴定,最终依法认定出口货物侵权,作出了没收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在案件办理中,海关敏锐地察觉到轴承行业侵权苗头,并进行深入调查,开展针对性的执法,规范了整个行业的贸易秩序,体现了海关"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执法理念。

  三、厦门海关查获出口假冒"菊花"商标蚊香案

  2009年5月12日,厦门某贸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厦门海关申报出579780盒蚊香。查验关员开箱后,发现其中435360盒蚊香的包装盒上虽然没有榄菊公司的中文标识,但其标有的“菊花”图形属于该公司在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其余144420盒蚊香的包装盒则与榄菊公司的“包装盒(蚊香用)”外观设计相近。之后,榄菊公司向海关发函确认了此批货物为侵权产品,并申请保护。案件查处后,海关关员掌握信息,深挖风险,再次查获两批申报出口涉嫌侵犯设计专利的蚊香。该案证明权利人的培训对知识产权执法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同时在该案中海关关员举一反三,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体现了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

  四、拱北海关保护自主知识产权"春风"行动查获系列侵权案

  从2009年1月1日起拱北海关在关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代号为"春风"、为期5个月的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拱北海关查获侵权案件176宗,案值557万余元。

  五、上海海关查获出口侵犯"上海世界博览会吉祥物"标志专有权的牙刷案

  2009年6月2日,深圳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出口牙刷一批。外包装标有上海世博会的图案。经上海世博会确认,该批牙刷涉及侵权,本案是全国海关系统查获的首起涉嫌上海世博会标志专有权案件。该案的查获对广大进出口企业及世博会参展单位、游客等将有很好的警示教育意义,对维护世博标志专有权,净化世博环境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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