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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廉基金”能养出什么?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导言:反腐倡廉需要制度创新,江门市最近推出的“廉政公积金”制度就颇有新意。《广州日报》昨日报道说,今天开始实施的江门“廉政公积金”制度,借鉴了住房公积金操作模式: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凡遵守党风廉政纪律规定,未受到处分的公务员,5年可兑现累积全额的70%,余款为长期基金,存至退休时一并领取。

  舆论对该制度猛拍板砖,是可以预见的。很多人认为,这只是变相增加公务员福利,对反腐倡廉毫无作用。不过以我所见,这个制度本身并不像人们所怀疑的那样一无是处。就算它对反腐倡廉起不到什么作用,主要问题可能不在于制度,而是制度操作过程中的许多不可控因素。

  所谓“廉政公积金”,通俗说就是“养廉基金”,是在“高薪养廉”旧理念上的创新。看上去,它借鉴的是“住房公积金”的概念,但实际借鉴的是国外反腐经验。譬如新加坡,不仅有“养廉基金”,而且长期执行“高薪养廉”制度,效果很好。但国外的成功经验用于国内,效果就很难说了。譬如,我国法律对贪污受贿的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对公务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禁令不可谓不多,但公务员们的廉洁状况还是不那么令人满意。

  所以,我们在这里质疑的不是“养廉基金”本身,而是其执行力。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这个人情在官场上表现得更甚。这是因为咱们官场上更讲究人际关系。这种关系发展不好,可能演变成利益团体。为什么我们的反腐成果中,窝案特别多?为什么许多贪官贪了很多年后才落网?原因就在这。可以说,官场上扯不清的利益关系,是影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一大因素。

  在执行力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审视“养廉基金”,就会觉得这个基金有点儿多余,甚至它会不会被用来养贪,也是令人忧虑的。如大家所知,公务员因廉政问题而受到处分的比例很低,许多公务员即使因作风恶劣而遭到舆论讨伐,最终的处理结果多为调岗。法纪的宽容,使公务员们可以安心领取“养廉基金”,哪怕有些人并不廉政。而对于那些隐藏得深、多年之后才能落网(甚至不一定落网)的贪官来说,大可以一边领“养廉基金”,一边贪污受贿。甚至,充实而可观的“养廉基金”本身,也难保不成为贪官眼中的一块肥肉。

  很难想象,那些并不廉政,甚至涉嫌贪腐的公务员领取“廉政公积金”时,会是什么样的荒诞情景。事实上,“养廉基金”养贪的道理,就像高薪不能养廉一样,甚至可以说,它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成为贪官的情形也很相似。

  可见,“廉政公积金”制度本身并不是问题,但在执行力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它反倒是可能沦为嘲讽廉政建设的一项制度。除非我们现行的反腐倡廉法规执行得比较到位,否则,“养廉基金”在我们社会就不具备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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