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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形成使企业报价利润最少两成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导言:6月28日,广东省物价局网站显示,从7月1日起,全省各级物价系统将对全省已经公布的药品价格分期分批进行全面复核,加强药品价格监管,进一步降低药价虚高,减轻群众的医药费负担。

  近日,医保目录出台前,数十种药品“集体”涨价事件,再一次让消费者为之震惊。如今,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中新进入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中,广东省物价局称,经查,我省新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政府定价药品未发现涨价现象。

  全民皆药价,但历经十数年的药品价格调整,何时才能真正地实现低药价,则显得遥遥无期。业界表示,一方面要看公立医院的改革进展,另一方面看政府对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的力度。

  日前,与医改配套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正在紧锣密鼓起草之中,国家发改委拟定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也已进入征求意见程序。

  20%的利润空间是行业平均值

  某外企的销售人员李治(化名)告诉记者,医保药品列入国家医保目录前后涨价,虽然只是少数企业少数产品的行为,但也并非偶然,早已成了惯例。

  自1996年整顿药品价格秩序以来,中国药品市场先后历经了大大小小20多次降价,降价药品的品种不断扩大,可是降低只是空降,便宜的药品便悄悄地“降价死”,昂贵的药品却越来越坚挺,价格越来越贵,越来越高,其中医保类药品也相应上涨,有的换个名目,改下招牌,身价瞬间上涨数倍。

  广药集团销售负责人方明告诉记者,针对物价部门的成本核定,公司将会有专门的负责人跟进。而对于大型国有企业来说,一般会保留30%的利润空间,因为生产成本较高,而行业的平均利润水平也维持在20%左右。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个20%的行业平均水平,也仅仅是生产企业自身的利润,并不包括流通环节以及医院环节的“公关费用”。

  据了解,药品的价格形成分为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而进入医保目录的产品,不管是甲类还是乙类,都有一个政府最高限价,不可能无限制地上涨。“这就有别于市场调节的价格,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零活调整价格。”李治告诉记者。

  根据今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版《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执行国家发改委政府定价的药品共计1896种。而2009年11月公布的最新版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共包含西药及中成药2151种。新版医保目录新增的200多种药品的价格政府还在定价中。

  据了解,除了国家发改委定价的近2000种药品外,各地物价部门还拥有556种中西药的定价权。业内人士估计,被纳入政府定价的药品总数仅占市场上流通药品的20%,多数“天价药”都属于不由政府定价的那80%。

  省级部门对药价影响最大

  业内人士指出,在药品的价格监管体系中,政府定价一般由国家发改委制定,地方物价部门负责价格的审核与备案;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国家发改委也会制订零售指导价格,由地方物价部门监督执行。

  而对于是否进入医保目录就意味着该药品的价格一定会降低,方明则表示未必,“因为具体的价格是在省级层面决定,具体的成本核算都是由省级主管部门执行,所以也不可能一概而论都会降价。”

  李治表示,对于药品成本的核算,主要是生产成本和基建成本。这个过程中,省级卫生、物价、人保等部门是政策的实际执行者,对药价的影响力也最大。

  链接

  广东省首批价格复核药品753个

  南都记者从物价局网站获悉,广东省首批进行价格复核的药品包括753个品种剂型;复核内容包括生产成本价格、出厂(口岸)价格、供货价、中标价、实际零售价等;复核时间为7月1日至9月10日。与此同时,省物价局还要求全省各级物价主管部门,加强对药品价格监管力度,并不得以官方名义对市场调节价药品进行认证或备案,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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