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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规三个月 批捕十五人无一不服决定
www.110.com 2010-07-22 10:37

  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提请管辖分院审查后决定。12月10日获悉,最高检察院出台这项规定3个月来,上海检察二分院共受理此类案件15件16人。鉴于犯罪嫌疑人身份认定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格外重要,该院专门建立了证据评析机制,严格认定相关证据,以规范逮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的规定,将其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上海检察二分院根据最高检的要求,3个月来共受理10个区县检察院报请逮捕的自侦案件15件。这些案件涉及邮电管理局、渔监局和一些国有企业等,绝大多数是受贿、贪污案件,其中决定逮捕14件15人,决定不予逮捕1件1人,同意变更强制措施2件2人。

  案件审理中,二分院检察官发现,一些基层检察院报请逮捕过程存在不足,包括有的侦查人员收集证据不够全面、规范、严谨,有的对逮捕必要性把握不够严格,有的则欠缺对未报请逮捕的同案犯情况进行说明等。

  对此,该院探索建立证据评析机制,采取“一案一评”形式,对疑难问题和不清事实提出分析说明,严格把关,提高办案质量。在此基础上,二分院还针对职务犯罪案件主体身份较复杂的特点,对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方面的证据作出严格要求,规定相关证据应由侦查机关向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上级单位、工商部门等调取,犯罪嫌疑人在单位改制期间实施犯罪的,应提供单位性质演变的书证,尤其要提供证据证明其犯罪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最近,市检二分院审查了一起提请逮捕职务犯罪案。某食品企业下属一家仓库拥有104间门面房,公司总经理张某和仓库副主任黄某私自开设一家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租下这些门面房,再以正常价格租给客户,赚取差价100余万元。二分院检察官审查逮捕权时,发现办案检察院没有弄清这家企业的几次股权结构变化,导致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认定不确切。检察官重新调取、审查证据后发现,这家企业性质在国有、国有控股、非国有之间发生过多次变更,去年初被上市公司收购。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去年以前属国家工作人员,之后则属于一般企业管理人员,因此在去年以后收取的26万余元应视为职务侵占而不是贪污。

  据悉,市检二分院受理的14件案件中,15名犯罪嫌疑人尚未出现不服逮捕决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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