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拟修改《专利和设计法(1911)》
www.110.com 2010-07-08 16:42
孟加拉国过渡政府领导人法克鲁丁·艾哈迈德日前在会见该国药品产业协会主席Shafiuzzaman带领的一个制药产业代表团时表示,过渡政府将采取措施修改该国现行的《专利和设计法(1911)》,以充分利用TRIPS协议向孟加拉国等欠发达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生产和出口专利药品。
Shafiuzzaman在会见时称,遵照TRIPS协议和《多哈宣言》,从2006年1月至2015年底,孟加拉国及另49个欠发达国家可生产并向最不发达国家出口专利药品。在50个欠发达国家中,孟加拉国是唯一可实现药品自给自足的国家。但若不修改现行的《专利和设计法(1911)》,孟加拉国将无法施展这一优势。此外,他呼吁政府在首都达卡划拨两块地皮,建立现代化的药品测试实验室,为拟进入国际市场的国内药品进行强制生物等效性试验(Bio-Equivalent Test)。目前该类测试只能在国外进行,费用十分昂贵,若在国内建立此类实验室,将大幅降低测试费用。
孟加拉国目前能够满足国内药品市场97%的需求,并向68个国家出口药品和制药原材料。制药业是孟加拉国的第二大纳税产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任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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