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利法 > 专利动态 >
专利三性判断实务研修班在北京举行
www.110.com 2010-07-08 16:42

        2005年9月24~25日,金秋时节,万山红遍,专利三性判断实务研修班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科研单位、高等院校、 企业等方面的人士大约300人参加了研修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董铁鹰社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本次活动由中国发明与专利杂志社主办。
   研修活动共分四个单元进行:
   第一单元:以及专利三性判断概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原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李政研究员主讲。李政老师介绍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和职能,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的受理,发明和专利三性判断的有关规定,公开的认定,并结合讲解新颖性和实用性判断的要点。
   第二单元:医药生物领域复审和无效案件创造性评判基准的把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五申诉处(化学申诉处)李越副处长主讲。李越老师采用创 造性评判理论结合实际案例的方式讲述创造性的基本概念、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创造性的基本判断基准和辅助判断标准、不同类型发明创造性的判断以及举证 责任,并详细探讨了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择、如何看待现有技术的启示、技术效果的确认、机理与适应症的关系、用途和功能限定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
   第三单元:电学领域复审和无效案件创造性评判基准的把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三申诉处(通信申诉处)蒋彤处长主讲。蒋彤老师结合电学领域 的案例讲解了创造性的基本概念、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确定、创造性的判断基准、现有技术启示、不同类型发明的创造性判断、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判断、创造性判断 的举证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单元:无效程序中的证据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六申诉处(光电申诉处)李隽副处长主讲。李隽老师讲解了复审无效程序中有关证据问题 的法律依据、复审无效程序的性质与证据的关系、证据的种类、无效程序和诉讼程序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举证的形式要求、举证期限、证据认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调 查收集证据等方面的内容,并通过案例进一步进行了分析,加深大家的理解。
   通过这次研修活动,有关专利三性判断的前沿知识和先进理念得到了进一步传播,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